(一)辦公室:
(1)負責黨建、意識形態、紀檢、干部人事、文秘、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宣傳、信訪、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負責年度考核及日常考核相關工作。
(3)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群團工作。
(4)承擔機關公文合法性審查和校核工作。
(5)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統戰僑務、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6)承擔區內扶貧幫困工作。
(7)牽頭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8)負責行政執法工作。
(9)組織兩會建議意見辦理工作。
(10)指導下屬事業單位人事、財務、資產管理。
(二)綜合規劃科:
(1)組織研究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2)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3)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
(4)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
(5)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領域的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建議。
(6)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7)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8)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區發展規劃,負責監測評估和提出動態調整建議。
(9)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
(10)統籌謀劃經濟社會發展相關領域重大課題研究。
(11)提出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預期目標。
(12)負責推動“經濟報表”相關工作。
(三)投資科(行政審批科):
(1)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
(2)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3)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
(4)負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監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
(5)統籌市政、城建、交通及政法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區域規劃的銜接平衡。
(6)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7)牽頭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統籌政務服務工作。
(8)按權限審批、核準或轉報建設項目;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備案。
(9)提出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建議。
(10)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11)按權限負責鐵路、民航等重大交通項目的規劃、審批、核準、審核等。
(12)負責政府投融資規劃、年度計劃的編制和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平衡。
(13)組織開展區級重大項目策劃、論證、包裝和滾動儲備。
(14)負責全區投資項目基礎數據庫建設有關工作。
(四)體制改革和民營經濟發展科:
(1)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2)承擔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有關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參與開發區設立審批、政策協調、擴區和升級有關工作。
(3)跟蹤了解和分析研判民營經濟發展狀況,統籌協調、組織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
(4)建立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
(5)牽頭“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
(6)負責“清廉市場’”建設有關工作。
(7)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
(8)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
(9)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10)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重點項目管理科:
(1)負責統籌、調度和督查重點項目及民生實事;負責重點項目管理制度制定、運行監測、統計分析、信息發布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2)組織開展市、區兩級重大項目滾動儲備,擬訂年度重點項目名單。
(3)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并協調組織實施。
(4)參與擬訂第一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統籌第一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相關產業項目布局建議。
(5)監測、預測第一產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研究第一產業中的重大問題。
(6)參與擬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
(7)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8)銜接平衡林業、水利、生態、氣象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
(六)區域合作科:
(1)研究區域合作有關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2)落實西部大開發戰略;推進區縣對口幫扶工作,承擔區對口支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負責區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重點,承擔重要事項和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
(4)負責牽頭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和協調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大項目。
(5)提出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6)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
(七)產業發展科:
(1)參與擬定第二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
(2)統籌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重大產業項目布局建議。
(3)參與研究第二產業中的重大問題和扶持政策,監測第二產業發展態勢。
(4)協調推進第二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等股權融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負責企業債券轉報和存續期管理工作。
(5)牽頭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6)協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7)統籌金融發展與全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的銜接平衡。
(8)協調落實國家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部署,承擔我區推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
(9)負責能源消費控制、能源節約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電力、天然氣、煤炭等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10)負責綜合經濟研究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等協調發展的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11)擬定并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規劃計劃,提出有關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權限審批、核準或審核、轉報有關項目。
(12)負責統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減排審查,組織落實全區能耗總量控制目標,對接碳達峰碳中和、節能考核工作。
(13)牽頭數字社會建設,承接數字治理中心下的生產生活服務板塊建設。
(八)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科:
(1)牽頭現代生產性服務業招商等相關工作。
(2)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組織擬訂推進相關規劃和政策。
(3)統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激勵等相關工作。
(4)統籌招商政策,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引資等工作。
(5)做好戰新產業發展數據的統計監測,做好戰新領域項目審批、上級資金爭取。
(九)服務業發展科:
(1)參與擬訂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統籌第三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相關產業項目布局建議;監測、預測第三產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研究第三產業中的重大問題。
(2)綜合研究和分析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參與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協助解決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3)統籌社會事業有關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
(4)按權限審批、核準或審核、轉報重大項目并協調實施。
(5)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
(6)提出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7)負責推動“民生報表”相關工作。
(8)負責統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9)按分工承擔物流相關工作。
(10)配合綜合保稅區有關工作,配合做好西部陸海新通道協調有關工作。
(11)推進區域內“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12)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13)牽頭現代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相關工作。
(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
(1)貫徹落實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統籌指導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3)依法辦理區級審批、核準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準事項。
(4)對區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執法,制定相關制度辦法。
(5)承擔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備案工作。
(6)監督評標專家抽取、開標評標、合同簽訂等招標投標活動。
(7)受理區級審批、核準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對承擔所監督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實施管理;配合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全流程電子化工作。
(十一)價格管理和認定科:
(1)負責區管政府定價及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的制定并按規定組織開展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
(2)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審驗、統計工作,管理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3)監測預測預警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提出價格政策建議。
(4)負責組織相關價格聽證。
(5)負責對本區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認定。
(6)負責對本區的價格爭議糾紛進行調解處理,對區價格爭議糾紛調解工作站的建設管理,開展工作培訓。
(7)負責對在本區從事價格認定事項中的中介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糧食管理和物資儲備科:
(1)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管理。
(2)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
(3)指導糧食流通設施建設。
(4)執行糧食流通有關技術標準。
(5)負責政策性糧食流通監督檢查。
(6)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查。
(7)負責糧食監測預警、應急調控、保供工作。
(8)負責糧食統計、信息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9)組織開展糧食行業相關培訓工作。
(10)承擔有關糧食儲運、加工等方面先進技術的推廣工作。
(11)承擔12325全國糧食流通監管熱線有關工作。
(12)牽頭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13)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
(14)負責軍糧供應管理的協調指導工作。
(15)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區級救災物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16)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7)負責食糖儲備。
(18)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低空經濟發展科:
(1)負責組織擬訂全區低空經濟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提出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及產業布局等建議方案并協調實施。
(2)統籌全區低空經濟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以及低空經濟發展規劃與區級其他專項規劃、行業政策的銜接平衡。
(3)審核全區低空基礎設施重大投資項目,并統籌協調推動實施。
(4)擬訂低空經濟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提出低空經濟固定資產投資政策性資金安排建議。
(5)做好低空經濟領域項目審批、上級資金爭取等工作。
三、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鳳天大道8號政府大樓三樓
郵編:400038
023-65368281(傳真)??電話:023-65368184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下屬事業單位
(一)重慶市沙坪壩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主要職責
承擔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工作。
(2)內設機構及職責
綜合科。承擔黨建、人事、財務、文電、檔案、后勤、工會、督查督辦等日常事務工作;為公共資源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為公共資源交易監督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受委托代收代管交易保證金;按規定結算交易資金。
交易一科。組織實施政府采購項目和國有資產租賃項目交易;做好交易登記、記錄交易過程、維護場內秩序;為處理爭議提供服務,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保留有關證據并及時向行政監督部門報告。
交易二科。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項目、中介入場項目和借場地項目交易;建立完善的平臺運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服務流程、現場管理、應急處理規范;協助行政監督部門開展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向行政監督部門提供交易數據。
信息技術科。承擔電子交易平臺建設和維護,發布交易信息、提供專家抽取服務、統計分析交易數據等;收集、整理、歸檔交易服務過程中的有關資料,依法提供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查詢服務。
(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聯系方式
地址:沙坪壩區沙中路6號附6號
郵編:400030
電話:023-65360410
(二)重慶市沙坪壩區軍隊糧食供應站
(1)主要職責
保障軍隊糧食供應,作好軍隊宗旨和后勤服務。軍隊糧食供應管理
(2)內設機構及職責
綜合辦公室。承擔黨建、安全、文電、機要、檔案、保密、聘用人員管理等工作。
財務辦公室。承擔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人事等工作。
業務辦公室。承擔軍糧供應業務、協調聯系部隊、調運、檢驗、倉儲管理、軍糧質量、保密等工作。
(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聯系方式
地址:沙坪壩區土主街道廣運路8號
郵編:401333
電話:023-65462541
(三)重慶市沙坪壩區經濟研究中心
(1)主要職責:為經濟發展提供信息服務。進行信息采集、信息加工處理、經濟信息分析。
(2)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鳳天大道8號政府大樓三樓
郵編:400038
023-65368281(傳真)??電話:023-65368184
(四)重慶市沙坪壩區重點項目服務中心
(1)主要職責:承擔重點項目服務工作;加強對重點項目的服務力度,及時準確的為區委區政府發展決策提供智力支持。
(2)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鳳天大道8號政府大樓三樓
郵編:400038
023-65368281(傳真)??電話:023-6536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