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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沙坪壩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沙坪壩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重慶市沙坪壩區關于推動金融業
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沙發改〔2026〕95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沙坪壩區關于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已經區政府第十九屆第16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沙坪壩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沙坪壩區關于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第一條?總則
(一)為壯大沙坪壩區金融產業規模、增強金融供給和創新能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助力沙坪壩區金融行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本政策適用于在沙坪壩區經營的銀行、保險、證券等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一行一局一會”)監管的各類持牌金融機構和符合《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相關規定設立的地方金融組織以及專業金融服務機構。相關主體須符合沙坪壩區產業發展導向,經營狀況良好,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本政策重點支持傳統金融機構集聚、地方金融組織發展、金融科技公司招引、金融產業培優壯大、金融服務企業上市等方向。
?第二條?集聚傳統金融機構
(一)支持設立金融總部機構。對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一行一局一會”批準設立的法人金融機構,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0萬元的支持。
(二)支持金融機構設立地區總部、市級機構。對銀行新設立的地區總部、市級分行,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支持;對保險公司新設立的地區總部、市級分公司,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支持;對證券公司新設立的地區總部、市級分公司,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
(三)支持金融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對新設立的銀行支行、證券公司營業部、保險公司支公司、保險
專業中介法人機構,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支持。
?第三條?支持地方金融組織發展
(一)支持設立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對新設立的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年營業收入達10億元以上的,根據營收規模,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支持。
(二)支持設立融資擔保公司。對新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
(三)支持設立典當行。對新設立的典當行,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支持。
(四)支持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對新設立的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至5億元(不含)的,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注冊資本5億元至10億元(不含)的,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注冊資本10億元及以上的,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支持。
(五)支持設立商業保理公司。對新設立的商業保理公司,擇優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
????第四條?打造金融科技集聚區
(一)支持設立金融科技公司。對新設立的金融科技公司,年營業收入達3億元至5億元(不含)的,擇優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年營業收入達5億元至10億元(不含)的,擇優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支持;年營業收入達10億元至30億元(不含)的,根據營收規模,擇優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支持;年營業收入達30億元至50億元(不含)的,根據營收規模,擇優給予不超過1500萬元的支持;年營業收入達50億元及以上的,根據營收規模,擇優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的支持。
(二)支持設立消費金融服務公司。對新設立的消費金融服務公司,年營業收入達2億元至4億元的,擇優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支持;年營業收入達4億元以上的,根據營收規模,擇優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支持。
第五條 培優壯大金融產業
(一)支持銀行機構提升發展能力,增強服務質效。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為抓手,積極開拓業務市場,持續提升金融體量。按照業務規模及同比增速,經綜合認定擇優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
(二)支持保險機構提升保險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豐富保險產品供給。按照業務規模及同比增速,經綜合認定擇優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
(三)支持保險機構、私募股權投資類企業、地方金融組織、金融科技公司等存量企業持續高質量發展。對企業年營業收入達500萬元至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1億元至5億元(不含)、5億元至10億元(不含)、10億元至20億元(不含)、20億元及以上,分別擇優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的支持。
第六條 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支持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依托沙坪壩區1000萬元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基金,推動銀行建立“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對民營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西部陸海新通道等重大戰略、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創新,鼓勵銀行創新開發多式聯運“一單制”數字提單、“陸海通道易融通”、“陸海鏈貸”、“通道e融”等通道金融專屬產品,提升通道金融服務能力;鼓勵銀行采用聯合授信、投貸聯動等方式推動沙坪壩區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專利保險等政策性保險業務。對開展上述業務取得突出成效的金融機構,在綜合認定時加大扶持力度。
第七條 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推進高質量發展
支持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支持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以及在資本市場再融資。進一步優化“一站式服務”,為擬掛牌、上市企業查詢合法合規證明設立綠色通道。加強輔導培育力度,聯合金融機構舉辦多樣化培訓,幫助企業提升規范發展意識,優化企業發展路徑,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
第八條 附則
(一)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如本政策措施與沙坪壩區其他同類政策意見有重復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扶持,如國家、市相關政策調整,本政策將根據新政策做相應調整。
(二)本政策由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負責解釋,于次年按照“申報評審制”原則,由區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評審,扶持金額以最終評審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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