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部門網站
-
區縣政府網站
-
地方政府網站
-
其他網站
重慶市沙坪壩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沙坪壩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印發《沙坪壩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柔性執法事項
負面清單》的通知
沙經信發〔2022〕4號
各單位:
為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創新行政執法方式,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保護和增進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按照《重慶市沙坪壩區推行行政機關柔性執法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結合我委實際,經過梳理匯總、網絡公示征求意見,擬定了《沙坪壩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柔性執法事項負面清單》,現予公布,請認真遵照貫徹執行。
重慶市沙坪壩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沙坪壩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柔性執法事項負面清單
|
序號 |
事項 |
事項編碼 |
情形 |
依據 |
備注 |
|
1 |
對擅自設立液化氣儲配站或瓶裝供應站(點)的處罰 |
500207074000
|
情節嚴重的 |
《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立液化氣儲配站或瓶裝供應站(點)的,由區縣(自治縣)商貿管理部門責令撤除違法建筑,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擅自改建、擴建的,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液化氣經營許可證。 |
吊銷液化氣經營 許可證 |
|
2 |
對轉讓液化氣經營許可證的處罰 |
500207077000
|
轉讓液化氣經營許可證 |
《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重慶市液化石油氣經營管理條例》 |
吊銷液化氣經營許可證,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
說明:1. 負面清單是指依法應當從重處罰事項;2. 事項的名稱和編碼,應當與本部門在渝快辦(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公布的行政權力清單中的處罰事項名稱和編碼保持一致。3. 情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規定以及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危害程度、實際后果等因素,進行認真梳理,綜合裁量,劃分出明確具體的等級。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