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民政局、殘聯,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2號)和民政部、中國殘聯《關于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2016〕99號)《關于研究整改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督查發現問題的通知》(民便函﹝2016﹞59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市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簡稱“兩項補貼”)政策銜接、資金發放等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銜接
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2號)和民政部、中國殘聯《關于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2016〕99號)要求,堅持一致性、唯一性和對應性原則,從2018年1月1日起,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民政局、殘聯要做好以下十個方面的政策銜接:一是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可同時享受;二是領取高齡津貼的殘疾人可同時享受“兩項補貼”;三是享受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的老年人可同時享受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可擇高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四是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五是享受因公致殘生活、護理補貼(津貼)的,可擇高享受“兩項補貼”;六是享受離休老干部護理費的,可擇高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七是企業自主發放的生活、護理補貼(津貼),不影響殘疾人“兩項補貼”的申領;八是享受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殘疾人、享受特困人員供養的殘疾人不享受“兩項補貼”;九是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按有關規定執行;十是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二、明確“兩項補貼”計發時間和方式
從2018年1月1日起,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符合享受“兩項補貼”的殘疾人的補貼資金全部實行按月打卡發放到個人賬戶。
三、明確工作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2號)精神,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鄉鎮(街道)〕、區縣民政局、區縣殘聯的職責按以下規定履行:
鄉鎮(街道)負責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并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材料報送區縣殘聯進行相關審核,并做好在申請人戶籍地的公示工作;負責做好補貼對象的動態監管工作,及時將申請人資格條件發生變化、補貼發放等情況反饋給區縣民政局、殘聯。
區縣殘聯負責接收鄉鎮(街道)初審合格材料并審核申請人殘疾人證的真實性和殘疾等級,將審核合格的材料轉送區縣民政局;會同區縣民政局向區縣財政局提供“兩項補貼”發放花名冊;發揮“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作用,掌握殘疾人需求,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
區縣民政局負責接收區縣殘聯轉送的審核合格材料并審定;做好“兩項補貼”人員與工傷保險、低保、特困、因公致殘、離休、老年、孤兒等群體信息的比對工作;會同區縣殘聯向區縣財政局提供“兩項補貼”發放花名冊;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檔案管理、定期復核和補貼發放等監督管理工作。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民政局、殘聯要高度重視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落實工作,積極向當地政府請示報告,將其作為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使“兩項補貼”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主動與人社、老干等相關部門溝通聯系,努力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局面。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區縣民政局、殘聯要建立定期復核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制度,加強殘疾人證核查力度,及時核減死亡人員和不再符合條件的人員,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出則退出的動態管理。要定期向社會公示上年度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發放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要會同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加強補貼資金的監督檢查,強化問責機制,對不落實政策、落實政策不力或在“兩項補貼”政策落實工作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區縣民政局、殘聯要準確理解、全面掌握“兩項補貼”政策,認真履行職責,組織實施好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獲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實際困難,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利用多種媒介進行宣傳解讀,并加大村(居)民委員會及志愿者進村入戶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兩項補貼”政策,扎實做好“兩項補貼”政策的解疑釋惑工作,通過宣傳使殘疾人及其家屬人人知曉“兩項補貼”政策內容、申領程序、申領辦法和補貼標準,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落到實處,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四)加強工作移交。“兩項補貼”工作已移交的區縣民政局、殘聯要密切配合、相互協作,進一步完善資料、規范管理,確保工作順暢;“兩項補貼”工作未移交的區縣民政局、殘聯務必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兩項補貼”檔案、申領審定、資金發放等工作交接,確保“兩項補貼”工作無縫銜接。
(五)加強信息統計。各區縣民政局、殘聯要及時做好月、季統計工作,并于每年的1月10日前分別向市民政局、市殘聯報送上年度《重慶市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
聯系人: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 ? 倪偉? ??89188327
郵 箱:3419696647@qq.com
市殘聯教育就業部? ? 陳慧敏? ??67116951
郵 箱:cqclchm@cqcl.com
附件:重慶市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
重慶市民政局
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重慶市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 年度)
填報區縣(自治縣)民政局(蓋章): 區縣(自治縣)殘聯(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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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人數(人) |
發放金額(萬元) |
提標擴面情況 |
同時享受兩項補貼人數(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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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生活 補貼 |
護理補貼 |
合 計 |
生活 補貼 |
護理補貼 |
發文名稱 及文號 |
補貼范圍 擴大情況 |
補貼標準 提高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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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一級 |
二級 |
小計 |
一級 |
二級 |
生活 補貼 |
護理 補貼 |
生活 補貼 |
護理 補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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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區人民政府關于……的實施意見》(X發……) |
低收入 殘疾人 |
精神 殘疾人 |
XX元/人/月 |
XX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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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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