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一)起草背景
為一體化打造“磁器口文化旅游區”,做好“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的執法管理工作,石井坡街道經與磁器口街道協商,提出在位于雙方交界處石井坡街道轄區內的“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實行由磁器口街道集中行使行政執法管轄權的申請。區政府指派區司法局牽頭組織調研并草擬實施方案。區司法局通過組織相關部門現場查看、座談交流、研究論證,根據渝府發〔2022〕70號文授權沙坪壩區開展鎮(街道)綜合執法試點要求,代區政府擬定《沙坪壩區“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實施方案》。
(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70號)
二、起草過程
一是現場查看。對“特鋼渡口”區域范圍情況進行現場查看,對區域屬地等基本情況進行深入解,明確管轄范圍。
二是專題研判。組織區交通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局等相關部門、鎮街召開專題研判會,聽取部門意見和磁器口街道承接意愿,明確管轄事項。
三是專業把關。組織法律顧問對集中管轄事項進行認真研究,積極向市司法局請示匯報,得到指導意見。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法律與政策依據、集中管轄區域、行政執法集中管轄的事項范圍及溯及力、非執法類城市管理職責的安排、交接與實施流程、實施保障等六個方面。
(一)明晰法律與政策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第二十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并定期組織評估。決定應當公布”。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70號),明確沙坪壩區為試點區縣,要求“統籌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進一步理順鄉鎮(街道)行政執法運行機制”。
(二)劃定集中管轄區域。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只適用于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與二者相關聯的行政檢查事項,其管轄范圍限定在三塊區域,一是金碧北路區域:車行道及人行道全域;二是沙濱路延長段(暫未正式命名)區域:與金碧北路交界處起,第一個紅綠燈(含人行橫道線)處止,上述區域車行道及人行道;三是江岸及邊坡區域:嘉陵江水觀音處起,沿嘉陵江岸線上溯500米(即城投公司規劃渡口邊界)處止。
(三)明確行政執法集中管轄的事項范圍及溯及力。集中管轄后,區級執法部門下放磁器口街道的125項行政執法事項和后續新增的下放行政執法事項,以及石井坡街道法定的行政執法事項,由磁器口街道集中行使;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委托石井坡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依法變更委托磁器口街道行使。同時,對“尚未下放的行政執法事項的情形”“后續執法部門需委托的情形”以及“執法管轄權爭議的情形”等也作出了具體規定。
(四)移交非執法類城市管理職責。由磁器口街道同步承接“磁器口特鋼渡口”部分區域非執法類城市管理職責。承接范圍為限定在江岸及邊坡區域:嘉陵江水觀音處起,沿嘉陵江岸線上溯500米(即城投公司規劃渡口邊界)處止。
(五)確定交接與實施流程。區級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石井坡街道應自《實施方案》印發之日起10日內完成與磁器口街道的相關交接工作?!秾嵤┓桨浮讽殘笳埵姓^人大常委會備案,并同步抄送高院、一中院和沙區法院,對外公布后生效實施。
此外,《實施方案》還從強化執法人財保障、完善執法機制保障、加大執法運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實施保障要求。
四、本文查閱途徑
本《沙坪壩區“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實施方案》已由2023年4月18日印發,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即可查詢。具體查閱路徑:沙坪壩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區政府文件→其他文件。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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