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壩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辦法》(沙府辦發〔2021〕59號),經區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1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1年8月6日印發實施。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對《沙坪壩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辦法》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交通強國建設綱要》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支撐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交通基礎實施的制度保障。同時隨著交通運輸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重慶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以及《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相繼修訂出臺,農村公路有關定義和要求發生了較大變化,在總結交通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四好農村路”建設管理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我區機構改革基本完成和加快發展農村經濟等因素的實際情況,對原《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已勢在必行。
(二)起草依據
依據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規范性文件:
1.? 2017年第五次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2.? 2017年9月4日發布的《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8號);
3.? 2018年4月8日發布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4.? 2019年6月28日發布的《重慶市交通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交計〔2019〕121號);
5.? 2011年3月7日發布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93號);
6.? 2018年3月22日發布的《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養護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8〕33號);
7.? 2015年4月1日發布的《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
8.? 2020年6月30日發布的《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83號);
9.? 2019年6月29日發布的《重慶市交通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交管養〔2019〕55號);
10.2019年4月15日發布的《國家郵政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供銷合作總社關于 推進郵政業服務鄉村振興的意見》(國郵發〔2019〕36號)
二、文件制定過程
(一)起草單位:重慶市沙坪壩區交通局。
(二)征求意見情況:一是通過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時間為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5日。二是通過發函的方式向區級相關部門、鎮街及選取的農村公路建設參建單位代表征求意見。收到的意見2條,將第五條第二款第(五)項修改為“承擔公路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增加內容“涉及農用地轉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均已采納。
三、文件主要內容
(一)對規范性文件的主要內容、重要制度設計進行簡要描述。
新修訂的《沙坪壩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辦法》共5章51條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新增“總則”有關內容。新增農村公路綠色交通、智慧交通的基本要求。明確了農村公路的定義。按照《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增加區級管理體制、資金保障等要求。
2.明確了農村公路分類。將農村公路分為重要農村公路和一般農村公路;縣道和含有大中橋、隧道的鄉、村道路為重要農村公路;其他農村公路為一般農村公路。
3.在第二章建設管理板塊。新增了結合旅游產業發展要求,設計時考慮設置休息區、觀景臺,推動電村級流服務點、村郵站、農業農產品交易服務站點的建設和整合,逐步形成區、鎮、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體系。
4.明確了選擇從業單位要求。一是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可以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組織當地群眾參與實施一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中技術難度低的路基和附屬設施。二是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由項目業主依照相關法規自主決定工程監理形式。
5.明確工程驗收有關規定。一是對一般農村公路泥結石路面建設項目由項目業主組織交工、竣工合并驗收;其他由交通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或竣(交)工合并驗收。二是對重要農村公路、通農客的一般農村公路應當邀請區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參加。
6.按照《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關于區縣人民政府職責要求,增加管理體制、資金保障、“路長制”以及公路管護公益性崗位等職責。
7.新增養護管理工作要求。按照《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結合現有養護管理工作,鼓勵農村公路養護向規范化、專業化、機械化、市場化發展,對養護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8.明確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保障。養護經費納入年初預算申報,按程序審批通過后予以保障。
四、新舊政策差異對比
按照《重慶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結合現有養護管理工作,增加養護計劃、公益性崗位、路況評定具體工作要求,鼓勵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發展,對養護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關鍵詞、專業名詞解釋
“預防養護”是指公路整體性能良好但有輕微病害,為延緩性能過快衰減、延長使用壽命而預先采取的主動防護工程。
“修復養護”是指公路出現明顯病害或部分喪失服務功能,為恢復技術狀況而進行的功能性、結構性修復或定期更換。
“專項養護”是指為恢復、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務功能而集中實施的完善增設、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災后恢復等工程。
“應急養護”是指在突發情況下造成公路損毀、中斷、產生重大安全隱患等,為較快恢復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實施的應急性搶通、保通、搶修。
六、本文查閱途徑
本《沙坪壩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辦法》已由沙坪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1年8月6日印發,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即可查詢。具體查閱路徑:沙坪壩區政府門戶網站→部門鎮街→區交通局→政務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履職依據→行政性規范文件。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